那些我曾经拥有或失去的时光
又看了一遍《摇滚本事》,
看着那时候年轻的他们,跟着他们笑得没心没肺。
看着《你要去哪里》演唱会,跟着里面的人哭得稀里哗啦。
听着阿信说:我们想要做的,就是从你听过五月天开始,一直到老,都会想要随时拿出来听一下的那种音乐。
眼泪又一次不受控制地掉下来。
我好想告诉他,阿信,你们想要做的事情,你们已经做到了,而且,已经做得那么好了。
只是突然有一点恍惚的感觉,那些究竟是多久以前的事情?
我认识他们的时候,2002年。
那个时候,阿信还是可爱的娃娃脸,经常不小心中分的黄黄的头发;
那个时候,怪兽总是很灿烂的笑,眼睛里透出青春的纯粹的光芒;
那个时候,玛莎的头发还很短很整洁;
那个时候,石头脸上还满是稚嫩的孩子气;
那个时候,冠佑还叫做谚明,只是还是一样的被“欺负”。
那个时候,我12岁,傻傻地,完全没有“偶像”这样的概念,只是觉得他们的歌很好听啊,于是就开始有了一点点的喜欢。
好像人都是这样的,一开始只是淡淡的喜欢,慢慢地,更加认识、更加了解,时间风平浪静的前行,可是有一天,却突然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竟然有了那么强烈的爱。看到他们的新闻、广告、综艺节目,会尖叫,会激动,会开心。看到他们累了、困了、倦了,会心疼,会难过。原以为时间会让这种感情慢慢淡化了,消失了,因为毕竟,只是一个明星而已。可一天天,一年年,这种感情愈演愈烈,愈积愈多,七年的时间,竟然已经在心底占据了那么重要的位置。
我认识那个男孩的时候,2005年。
那个时候,他穿着干净的白T恤,剪着短短的头发,有白白的小小的牙齿,有阳光般的笑容。
那个时候,我留着短短的傻小子一样的头发,做事笨拙。
他竟然也爱五月天,这个发现是让人惊喜的,能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。他在表演时唱《恒星的恒心》,他说《一颗苹果》歌词写得好好,他说他好喜欢《而我知道》的MV,他会用吉他弹出美丽的《拥抱》,弹出温暖的《知足》,弹出温柔的《温柔》,我们一起谈论关于五月天的一切,分享关于五月天的一切。现在想起来,每一天都美丽得不像话。
就这样,一开始也是淡淡的喜欢吧,后来慢慢地更加了解,突然发现他在自己的心中也开始占据了那么重要的位置。
16岁的初恋,就这样,一起上课,一起下课,一起吃饭,一起看书,我们分享左右耳机,我们一起听五月天,听到阿信一遍遍唱着:最深爱时你曾说过,我们就是童话。我们没有说,可是,我们觉得自己也是童话。
《Happy Birthday》刚出来,他就以最快的速度把这本我心心念念的书送到我的手上,看到里面的一句话,阿信说:相爱的两个人是在一起分享爱情、生命与左右耳机的。我们相视而笑,这是好得叫人嫉妒的默契。
2006年的某一天,他兴冲冲跑到教室,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:五月天出新专辑啦! 叫做《为爱而生》。后来,我们依然分享左右耳机,一遍遍听着《为爱而生》、听着《天使》、听着《一千个世纪》……尽管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喜欢这张专辑,可是它对我而言,有着特殊的意义,那时我们觉得,这张专辑就是为我们而出的,而且这是唯一一张我们在一起从陌生听到熟悉的专辑。
听很多人说起过“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”的遗憾和感慨,对于所有深爱着五月天的人来说,只要不是从1999年开始便一路追随守护的,都会觉得自己认识五月天并爱上五月天,实在是太晚太晚,那么多没有和他们一起走过的日日夜夜,虽然有音乐,虽然有影像,虽然五月天说过:加入五月天,从来都不晚。可是,还是会觉得好遗憾。如果从一开始就可以与他们结伴而行,如果从最初就有关于他们的记忆,那该有多好。
而爱一个人的时候,又何尝不是如此呢。即使天天相伴身旁,还是会觉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实在太短,况且又不能二十四小时都在一起。所以,总是在在心里有小小的偏执的念头:如果早一些认识你,那该有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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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着那时候年轻的他们,跟着他们笑得没心没肺。
看着《你要去哪里》演唱会,跟着里面的人哭得稀里哗啦。
听着阿信说:我们想要做的,就是从你听过五月天开始,一直到老,都会想要随时拿出来听一下的那种音乐。
眼泪又一次不受控制地掉下来。
我好想告诉他,阿信,你们想要做的事情,你们已经做到了,而且,已经做得那么好了。
只是突然有一点恍惚的感觉,那些究竟是多久以前的事情?
我认识他们的时候,2002年。
那个时候,阿信还是可爱的娃娃脸,经常不小心中分的黄黄的头发;
那个时候,怪兽总是很灿烂的笑,眼睛里透出青春的纯粹的光芒;
那个时候,玛莎的头发还很短很整洁;
那个时候,石头脸上还满是稚嫩的孩子气;
那个时候,冠佑还叫做谚明,只是还是一样的被“欺负”。
那个时候,我12岁,傻傻地,完全没有“偶像”这样的概念,只是觉得他们的歌很好听啊,于是就开始有了一点点的喜欢。
好像人都是这样的,一开始只是淡淡的喜欢,慢慢地,更加认识、更加了解,时间风平浪静的前行,可是有一天,却突然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竟然有了那么强烈的爱。看到他们的新闻、广告、综艺节目,会尖叫,会激动,会开心。看到他们累了、困了、倦了,会心疼,会难过。原以为时间会让这种感情慢慢淡化了,消失了,因为毕竟,只是一个明星而已。可一天天,一年年,这种感情愈演愈烈,愈积愈多,七年的时间,竟然已经在心底占据了那么重要的位置。
我认识那个男孩的时候,2005年。
那个时候,他穿着干净的白T恤,剪着短短的头发,有白白的小小的牙齿,有阳光般的笑容。
那个时候,我留着短短的傻小子一样的头发,做事笨拙。
他竟然也爱五月天,这个发现是让人惊喜的,能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人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。他在表演时唱《恒星的恒心》,他说《一颗苹果》歌词写得好好,他说他好喜欢《而我知道》的MV,他会用吉他弹出美丽的《拥抱》,弹出温暖的《知足》,弹出温柔的《温柔》,我们一起谈论关于五月天的一切,分享关于五月天的一切。现在想起来,每一天都美丽得不像话。
就这样,一开始也是淡淡的喜欢吧,后来慢慢地更加了解,突然发现他在自己的心中也开始占据了那么重要的位置。
16岁的初恋,就这样,一起上课,一起下课,一起吃饭,一起看书,我们分享左右耳机,我们一起听五月天,听到阿信一遍遍唱着:最深爱时你曾说过,我们就是童话。我们没有说,可是,我们觉得自己也是童话。
《Happy Birthday》刚出来,他就以最快的速度把这本我心心念念的书送到我的手上,看到里面的一句话,阿信说:相爱的两个人是在一起分享爱情、生命与左右耳机的。我们相视而笑,这是好得叫人嫉妒的默契。
2006年的某一天,他兴冲冲跑到教室,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:五月天出新专辑啦! 叫做《为爱而生》。后来,我们依然分享左右耳机,一遍遍听着《为爱而生》、听着《天使》、听着《一千个世纪》……尽管很多人并不是特别喜欢这张专辑,可是它对我而言,有着特殊的意义,那时我们觉得,这张专辑就是为我们而出的,而且这是唯一一张我们在一起从陌生听到熟悉的专辑。
听很多人说起过“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”的遗憾和感慨,对于所有深爱着五月天的人来说,只要不是从1999年开始便一路追随守护的,都会觉得自己认识五月天并爱上五月天,实在是太晚太晚,那么多没有和他们一起走过的日日夜夜,虽然有音乐,虽然有影像,虽然五月天说过:加入五月天,从来都不晚。可是,还是会觉得好遗憾。如果从一开始就可以与他们结伴而行,如果从最初就有关于他们的记忆,那该有多好。
而爱一个人的时候,又何尝不是如此呢。即使天天相伴身旁,还是会觉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实在太短,况且又不能二十四小时都在一起。所以,总是在在心里有小小的偏执的念头:如果早一些认识你,那该有多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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